海城鎂礦集團有限公司銷售巖毛公告
一、銷售巖毛明細表
名稱 | 規(guī)格 | 存放地點 | 數(shù)量(上限) | 底價 |
巖毛 | 0-500mm | 礦區(qū)北排巖場 | 200萬噸 | 33元/噸(含裝車費) |
二、競買人須知
1、巖毛公開競價銷售。
2、巖毛不零售。競買人應選擇報名競買100萬噸或200萬噸巖毛中一種數(shù)量。如只有報名競買100萬噸巖毛的競買人,按100萬噸競價。如只有報名競買200萬噸巖毛的競買人,按200萬噸競價。如同時出現(xiàn)報名競買100萬噸和200萬噸巖毛的競買人,按200萬噸競價;報名競買100萬噸巖毛的競買人,可在接到海鎂集團的通知按200萬噸競價,3個工作日內申請變更報名競買200萬噸巖毛,經核準后參加200萬噸競價,否則視為放棄競價資格。
3、競買人在報名之前,可到礦區(qū)北排巖場現(xiàn)場勘察、探測巖毛現(xiàn)狀,在公告期限內一旦參加競價,不得對巖毛提出異議。
4、競買人到海鎂集團銷售部報名,并填寫報名登記表(文本見附件1)。
5、公告期限為5個自然日(2月6日16時截止),從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開始計算。公告期限即為競買人報名期限。
6、競買人接到銷售部通知之日起2個自然日內(2月8日16時截止),應向海鎂集團交納競買保證金。競買保證金按銷售巖毛總量的底價總額10%計算。競買人不交競買保證金,視為放棄競價資格。
7、保證金交納確認后,競買人接到銷售部通知參加海鎂集團組織銷售會,公平競價(每次加價幅度不低于1元/噸的整數(shù)倍)。最終以報價最高的競買人為買受人。買受人的的競買保證金轉為買賣價款。買受人棄買,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。未成交的,海鎂集團于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保證金返給競買人。
8、買受人于銷售會次日起1個工作日內,與海鎂集團簽訂巖毛買賣合同(文本見附件2)。
9、付款期限及方式:買賣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,買受人采取銀行電匯方式,一次性向海鎂集團付清買賣價款。海鎂集團按買受人提貨進度,陸續(xù)開具等額發(fā)票(稅率13%)。買受人不得以抵賬或抹賬方式支付買賣價款。
10、交貨辦法及期限:買受人自提巖毛,自負運費。海鎂集團負責現(xiàn)場裝車并計量。每100萬噸巖毛,買受人應在一年度內提完(從買賣合同生效后提貨之日起開始計算)。巖毛表層綠化覆土,海鎂集團剝離留用。
三、競買人、買受人聲明
1、巖毛指海鎂集團40年前采礦剝巖排放的棄料雜物,不能確定各種礦料成份占比,競買人競價前已獲知,并愿意承擔競買的商業(yè)風險責任。
2、競買人保證不存在違規(guī)違紀等惡意競價行為,否則海鎂集團有權取消買受人競價資格,同時競買保證金不予返還。情節(jié)嚴重的,海鎂集團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舉報,并追究賠償責任。
3、海鎂集團打包銷售巖毛。買受人出具年度提貨計劃表,自備提貨車輛。海鎂集團核準后,有權按礦區(qū)治理規(guī)劃設計方案,從西向東整體推進,不留死角,無論巖毛含礦量多少一并裝車外運。
4、買受人不在現(xiàn)場進行揀選篩分,不將裝車的廢物倒運或排放至海鎂集團礦區(qū)內。否則海鎂集團有權解除買賣合同,剩余買賣價款不予返還,且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。
5、提貨時除買賣的巖毛之外,買受人不得夾帶其它礦產品或有價物品,否則海鎂集團有權按偷竊行為處理。
6、買受人將巖毛運出海鎂集團礦區(qū)之后,海鎂集團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7、買受人遵守海鎂集團廠區(qū)(含礦區(qū))管理制度,接受政府部門及海鎂集團的監(jiān)督檢查工作。
8、如因法律法規(guī)及政策所限,導致巖毛競價無法推進、買賣合同終止或中止履行,當事方相互免責。但買賣合同終止的,尚未履行部分的買賣價款,予以返還;買賣合同中止履行的,待恢復履行后,順延約定期限。
9、本公告內容,最終解釋權歸海鎂集團。
海鎂集團聯(lián)系人:侯艷杰14740289888
楊皓元15124101001
海城鎂礦集團有限公司
2024年2月2日